废旧木材是指已经完成原来使用功能后而被废弃不用的木材或木制品。按不同来源主要包括:次、第二次木材加工业产出的加工剩余物,运输业及包装业产生的废弃木质材料(如木质托盘、包装箱板、集装箱板等),城市街道及公园等地绿化过程中修剪树木产生的枝丫材与灌木,房屋建筑与拆迁产生的废旧木材(包括素面模板、实木模板及覆膜三聚氰胺水泥模板、废旧门窗、地板、横梁、楼板、扶梯、隔板等),家庭及办公用木制品更新换代所产生的废旧家具(如桌椅、床、书橱、橱柜、木沙发等),日常生活中一次性木餐具(木竹筷、雪糕棒等),经过防腐、阻燃处理的废弃木材,其他如淘汰的铁路用枕木及输变压电用电杆等。
为利用木材资源,一些发达国家在积极回收木材抛弃物、研究开发木材材料再利用和由木材衍生新材料,并用木材抛弃料制造木质新材料等方面,已 为我们树立了很好的样板。欧盟国家及美、加、日等国,早在90年代已开展木质废弃物的回收利用。
我国的废旧木材回收利用率经统计只有25%,每年大约有1400万吨废旧木材没有得到回收利用,直接资源浪费高达280亿元/年。今年以来,木材原料价 格的大幅度上扬,印发了木材回收利用的再度兴旺。
木材粉碎再生行业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前景,该项目既可节约资源,缓解木屑(锯末)原料供需矛盾,又可为环境保护作出重要贡献。废旧木材再生行业 持续发展下去,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防止了环境的污染,也为自身带来利益,为社会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