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型微利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区别主要包括概念不同、认定标准不同和税收优惠不同。
2.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小型微利企业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
3.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的规模;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条件。
4.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是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自2013年8月1日起,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是针对企业所得税,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